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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瓦张爱玲原文,父母与子女在婚姻中的矛盾点,值得深思


《琉璃瓦》,张爱玲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初看这篇作品,很可能感受到的会是浓浓的荒诞悲剧气息,以及类似《儒林外史》那般谴责中伴有着特殊的黑色幽默。

可要是静心细品这篇作品,在“不禁莞尔”的过程中,还是能察觉出一丝丝让人深思的东西,虽未必能获取唯一的答案,却能从中得到不少的警醒与启示。

“我们的瓦,是美丽的瓦,不能跟寻常的瓦一概而论。我们的是琉璃瓦。”

姚源甫先生家有七个女儿,在当时那个重男轻女还留有“弄瓦弄璋”(生男为弄璋、生女为弄瓦)说法的年代,亲友们戏称他的太太为“瓦窑”,而这一段话正是在作品《琉璃瓦》中,姚先生对此说法的一种回击。

之所以姚先生对自家女儿们称之为“琉璃瓦”,是因为七个女儿皆貌美如花,体态不同,但各有独特之韵味。女儿们缓缓成年,姚家将面临的就是“嫁女”的考验,而故事也就由此开始了。

姚先生虽在印刷公司担任广告部主任,但家庭经济水平并不富裕,凭借薪水及长辈遗留的房产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并不容易,可即便如此,他对“嫁女”一事,也别不急切,在作品中有这样的描述:

“对于他的待嫁的千金,并不是一味的急于推卸责任。关于她们的前途,他有极为周到的计画。”

他周到的计划是什么呢?纵观整篇作品自然是为女儿们寻求“好”的夫婿。但是这个“好”又以何为评判标准呢?

  • 给大女儿静静选择的“印刷所大股东的独生子”——熊启奎;
  • 给三女儿心心选择的“杭州富室嫡派单传的青年”——陈良栋;
  • 反对二女儿曲曲自己选择的“三等秘书”——王俊业;
  • 反对三女儿心心相亲时由误会而自己选择的——程惠荪。

从姚先生对三个女儿择婿的意向来看这个“好”,关键还是在于家庭,其次类似于爱情、外貌与才华,并不在于考虑范围之内。

由此,张爱玲道出了父母与子女在婚姻中的第一个矛盾点:婚姻是情感的结合还是家庭的选择?而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仍旧存在。

在子女的婚姻选择上,部分父母的关注点大多类似于姚先生这般,重在家庭:家庭经济状况、是否为独生子女(给静静及心心挑选的对象)、甚至还会考虑能否给家庭发展带来一定的助力(给静静挑选的对象)

同时,对这些因素“好”的评判的标准,大多是要以“上”为佳,也就是要比自己的家庭好。

而子女自身在婚姻选择上的关注点与父母是大为不同的,多数人在选择中更趋向于:是否情投意合(曲曲及心心自己选择的对象)、外表样貌是否合心(心心抵触陈良栋的原因之一)、在一起是否舒适融洽(曲曲认为王俊业可以拿住她,心心与程惠荪有众多的相同点)

相对来说,父母所在意的家庭因素,在子女看来并不是婚姻选择中需要特别在意的事。哪种观点更为正确?或许不同人出于不同角度看法会各有不同,这不好去评判。但若把这类问题带入历史中转过身来看,或许还有另一番味道。

父母的观点,不免有些类似于封建社会中的包办婚姻,而子女的观点更像是与之相对立的自由恋爱,实际上张爱玲的这篇作品正是在1943年赵树理《小二黑结婚》等一系列旨在冲破家庭束缚,追求“自由恋爱”的作品发表后的背景下创作的。

包办婚姻重在家庭的选择,自由恋爱重在情感的选择,孰是孰非,历史的发展早已给出了一个较为明确的答案。对此,部分父母长辈在子女的婚姻选择上该逆势而归还是该从善如流,却该有一二的反思。

“自己拣的和父母拣的即便是不相上下的两个人,总是对自己拣的偏心一点。”

这是在《琉璃瓦》中,姚先生给大女儿静静挑选对象时,张爱玲对静静想法的描述。

姚先生给大女儿静静物色的对象,起初静静不是特别的满意,但迫于父亲的劝说最终同意。

姚先生给二女儿曲曲物色对象时,因明知自己“管束不住她”,出于“做父母的一片苦心”,将她安排到大机关中做秘书,目的是给她提供好的平台(资源)让她可以从中挑选到合适的对象,但曲曲从中选择到自己中意的“三等秘书”王俊业后,姚先生对此又进行了百般的阻止,最后见事情无法控制(身边人流传曲曲在外交往密切),被逼妥协。

姚先生给三女儿心心物色对象时,相亲后得知心心对姚先生挑选的对象“陈良栋”没有意见且十分中意时,姚先生甚是愉悦,原以为这个婚事会圆满收场,却不曾想心心因误会相中的却是另外一个人程惠荪(条件次于陈良栋),为此大发雷霆而病倒,最后无奈下默许。

姚先生给大女儿择婿及反对二、三女儿自己选择对象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自己吗?并不全是。

主要的出发点和大多数现在社会父母是相同的,出于对子女的爱,为了子女可以幸福,如同在《琉璃瓦》开头,姚先生说的:

“要他靠女儿吃饭,他却不是那种人。”

他考虑更多的是女儿的“前途”,也就是在父母心中认为的“幸福”,但是父母及子女对这种“幸福”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父母很在意生活的幸福,着重体现在物质方面;而子女更在意婚姻的幸福,着重体现在情感精神方面,这就如同在《琉璃瓦》中曲曲对父亲反对她与王俊业在一起时说的话:

“钱到底是假的,只有情感是真的——我也看穿了,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这两种观点哪个更妥当,同样不好予以评论,但有一点婚姻中不应该缺少感情,这是物质不能替代的,如同冰心说的:“没有恋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说不道德可能重了一些,但是缺少了爱情,婚姻必然会缺失最重要的那一部分美感。

父母与子女对此观点不同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大多时都是一方对另一方妥协。在作品中静静向父亲妥协,随后父亲又向曲曲与心心妥协,过程虽然让亲情与爱情倍受煎熬与折磨,结果还是偏好一些的,而更严重一些的有可能就会产生悲剧,这样的例子很多,就说张爱玲的另一个作品《茉莉香片》中言子夜与冯碧落就是因此而成的悲剧。

父母与子女因价值观与择偶点不同而产生的对立,就是张爱玲道出父母与子女在婚姻中的另一个矛盾点。而这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同样存在。

这个矛盾点关键在于差异——观念的差异,而形成对立的原因是由父母对子女的“爱”产生的,对立的程度取决于对“爱”的理解。

这种“爱”的本质是亲情上的关爱,大多都是无私的,是一种和煦深沉的温暖,可是一旦父母对这种“爱”的理解出现偏差,很容易会在给予子女温暖的同时无形中套上一层“枷锁”。

“前途”、“未来”、“幸福”,这些本该父母对子女爱的体现,又因父母对“爱”理解偏差,以自己的观念去衡量并要求,成为了“为了你的前途”、“为了你的未来”、“为了你的幸福”这种以爱为名的干涉。

为子女打算,要以子女的标准为基础,父母的爱,应该是以自我为榜样的教育,以人生经验与阅历为指引,尤其是在婚姻选择上,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告知子女,辅助子女慎重的选择,才更为温暖。林语堂的婚姻就是很好的例子,廖翠凤母亲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而初恋陈锦端父亲的做法就值得部分父母进行一定的反思。

“以后你有半点不顺心,你找我好了!”

这是在《琉璃瓦》中,姚先生为劝说大女儿静静与熊启奎结婚,做出的许诺。

这段话在作品结尾中又再次出现了一次,熊启奎后来在婚内“出轨”,静静返回家中拿出父亲曾经的许诺向父亲哭诉并寻求帮助:

“她嫁到熊家去,有半点不顺心,尽管来找爸爸,一切由爸爸负责任。”

张爱玲在这里再次拿出父亲姚先生婚前给出许诺的用意是什么?

是讽刺静静曾为博取丈夫熊启奎信任,故意疏远家庭,而后出现问题又来家中寻求帮助吗?

还是在讽刺姚先生,看他如何兑现曾经对女儿做出的承诺?

或许,都不是。

在这里,张爱玲想表达的是:婚姻最终只能由当事者负责。要说讽刺,讽刺的也是父母对子女婚姻的不正当干涉,以及子女盲目听从父母安排不对自己负责的恶果。

在作品中姚先生别说不想负责,即便就像姚太太说的:

“你(静静)但凡待你父亲有一二分好处,这会子别说他还没有死,就是死了,停在棺材板上,只怕他也会一骨碌坐了起来,挺身出去替你调停!”

实际上,姚先生这时想要负责,最终又如何去负责呢?所谓的“调停”是能挽回婚姻还是能挽回对静静所带来的伤害?都不能,因为有些伤害他人是无法替代的,只能由当事者自己承担,婚姻中带来的伤害,就是他人无法替代的一种。

既然不能为其承担后果,又谈何为其负责,这何尝不是大多数父母在处理子女婚姻问题时的一个很重要的误区。

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应该是叶圣陶在《父母的责任》中提到的教育,这才是父母最大的责任,这种教育不是学校的教育,而是要从小给孩子树立正确的观念,在错误面前,要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给子女提出恰当的建议,或许这才是父母最重要的责任。

在婚姻问题上,父母让子女知道婚姻的重要性,要让子女明白盲目不理智选择婚姻可能会造成的恶果,这远比替子女做决定更有意义。如同爱因斯坦说的:“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这句话运用到这里也是同样适用的。

同时,更关键的一点,是要让子女懂得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这也是父母的教育的一个重点。

当然,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于子女成年后的一些关乎未来的选择问题,而在子女未成年之前,是与非等问题还是应由父母负责的,“子不教父之过”,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父母要承担的后果是无法逃避的。

“从此静静有意和娘家疏远了。除了过年过节,等闲不肯上门。姚太太来看女儿,十次倒有八次叫人回说少奶奶陪老太太出门打牌去了。熊致章(静静的公公)几番要替亲家公谋一个较好的位置,却被儿媳妇三言两语拦住了。”

这是在《琉璃瓦》中,对静静婚后情形的描写,而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熊启奎怀疑静静嫁给他是为了她父亲的职场发展,而静静为证明并非如此,选择刻意与家中保持距离。

在作品中熊启奎的怀疑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上嫁”的一个弊端:对目的的遐想

除此之外,静静的这个做法还指出了另一个关键的问题:子女婚后对父母应有的情感回馈呢?

在《琉璃瓦》中,无论姚先生的一些做法是否妥当,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他对女儿们是有爱的,也为了女儿付出了一切,不谈养育所花费的心血,单独说为三个女儿的婚事费心费力、置办嫁妆等,尤其是为了二女儿的婚事,不仅帮助租房、购买家具,婚后生活费用也由姚先生承担,这些终究还是“瑕不掩瑜”的父爱。

而作品中三个女儿对于父亲姚先生有情感回馈吗?可能这也是隐藏在作品《琉璃瓦》背后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父母一味地付出,子女一味地索爱,婚前如此,婚后也是如此。部分人在抱怨父母的爱不够“完美”时,可曾想过我们对父母回馈过爱吗?

或许这也是父母与子女在婚姻问题上的一个矛盾点,如何解决,值得一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