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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核心是什么——嫡长房继承制,古代嫡长子到底有多幸运


以下节选之猴格大人该文章的部分内容:

国人不管是谁,大概都能扯出个一二三来,作为封建宗法制度的最基本原则,众所周知,他的承袭顺序就是:①嫡子、②嫡孙、③嫡子同母弟、④庶子、⑤嫡孙同母弟、⑥庶孙。


就像嫡庶神教们创造出原配比继妻高贵、庶女只能嫁庶子的谣言一样,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嫡长子继承制”也被别有用心者歪歪成“嫡长房继承制”,有些人还大言不惭的给路人搞伪科普。这种伪科普归纳起来大概有三点:

其一,所谓宗法制,就是轮完嫡长子的子孙,才轮到嫡次子及其子孙,然后才是三子及其子孙;长子绝嗣了才轮到次子,如果长子、长孙都死了,但长孙生有长曾孙,长曾孙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其二,所谓兄终弟及,就是指兄长这一支绝后了,才能弟及,而不是兄长本人亡故就弟及。

其三,所谓嫡庶,同父才分嫡庶,嫡长子的诸子不论嫡庶,都优于父亲的其他儿子,嫡长子只要没绝嗣,继承权就轮不到父亲的余子。通俗点说就是,嫡长子的庶子,也比嫡长子母弟嫡次子高贵。

这三条“伪科普”看着雷人不?反正我看到时,真的是囧了个囧,这得多“博览群书”才能如此张口就来?就不怕引人嗤笑?


但凡有点历史基础的人,都说不出这样的鬼话,历史上那些搞兄终弟及的,比如立弟弟刘乂为皇太弟的刘聪、立弟弟李景遂为皇太弟的李璟、立弟弟马希广为继承人的马希范等等等,遇到这种“伪科普”恐怕都是一脸懵逼。

这位猴格大人看的我是一脸的懵,真的,我国宗法制的核心是嫡子,这其中又包含了嫡长子制。这种制度的核心是嫡子,其次是嫡长子。简单的理解为就是嫡子才有财产爵位继承资格。而嫡长子制度只要是要选择一个年龄比较大的可以担负家族职责的。

其实从西汉到清一代的爵位继承制度来看,其实行的是一条非常严苛的制度即无子即除国的制度,这个制度非常严格即爵位没有子即除国,但如果有孙也可继续传承。这里以西汉开国功臣萧何为例,萧何被封为酂侯,萧何有记载的是四个儿子,萧何去世后爵位传给了嫡长子萧䘵,但是萧䘵死的时候没有儿子,所以当时当政的吕后封萧何的妻子同夫人继承爵位,让其夫人继承爵位的方法,这在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因为在萧何家是特殊情况。


嫡长子无后,是不能继承爵位的,要不然爵位就会被国家收回,但是吕布还是还给了萧家,萧何夫人去世后,爵位又传给了萧何的嫡次子萧延,萧延去世后,传给了嫡长子萧遗,然后再一代代传下云,酂侯国的爵位一直传了14代,只到西汉灭亡,王莽建立新朝,酂侯国的爵位才被废除。

这条线是非常清楚的即爵位传给萧何的嫡长子萧䘵,但萧䘵无子那么就面临爵位被废除的危险,但由于萧何家和吕后的关系,那么吕后让萧何的夫人集成爵位,而后实际上的嫡长子萧延(嫡长子萧禄已死)继承爵位,让后就是萧延的嫡长子一脉传承。这是一条非常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度。

而相反的例子就是西汉另外一位开国功臣王吸即汉高祖开国十八侯之一的青阳侯。我们再看下青阳侯爵位的传承。


儿子:王疆(?—公元前172年),汉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继承清阳侯爵位,死后谥号清阳哀侯。

孙子:王伉(?—公元前152年),汉文帝前元八年(公元前172年)继承清阳侯爵位,死后谥号清阳孝侯。

曾孙:王不害(?—公元前133年),汉景帝前元五年(公元前152年)继承清阳侯爵位,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王不害去世,死后谥号清阳哀侯,没有嫡传后代,清阳侯国被撤除。

玄孙:王充国,居住在长安,爵位为大夫,汉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诏复家,恢复部分列侯权益

可以看到在王不害因为没有嫡传后代而被国家收回侯爵。没有看错就因为没有嫡传后代而被除国收回爵位。庶子想继承爵位——问问朝廷的刀快不快。

那么西汉的宗室呢?一个词来形容先惨后荣。在汉武帝推恩令以前西汉宗室的爵位和只能传个嫡长子,其他无论是嫡子还是庶子都分不到分毫的利益。但是推恩令发布以后嫡长子继承王爵其余子可封为侯爵。公元前127年(汉武帝元朔二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以推恩将自己封地分给子弟,由皇帝制定封号。使诸侯王多分封子弟为侯,使王国封地被分割,以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国势力。《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载: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这样一来嫡长子不高兴了,但其他诸子高兴了。

西汉在对待宗室和外姓有爵者的态度差距是非常大的。外姓有爵者必须是嫡长子继承如果嫡长子无嫡子那么国除,而宗室只要有嫡子那么爵位能够保留无非就是封地变小而已,但以为宗室有子就行了吗!大错特错汉武帝另外一个法令就是无嫡子国除这就是著名的:非正与乱妻妾位之律。就让很多诸侯国被除国,变成了郡县。汉律规定只有正妻的长子能立为世子,如果正妻不能生育,就要除国为郡,妾生得庶子再多,哪怕能超过中山靖王刘胜的120人这个也不能继承。谁敢以庶继位,就是“非正”,免为庶民。以庶充嫡,就叫“乱妻妾位”。所以在西汉时想爵位传承下去,第一要看皇帝喜不喜欢,第二要有嫡子,否则爵位依然不保。

所以在汉代庶子一辈子也别想继承父亲的爵位,否则还是要问问皇帝的刀快不快。

那么我国继承制度中一个很重要的点已经出来了就是嫡长子继承,这条规定一直延续到了明朝,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

兄终弟及,明朝以前想都别想。

根据《唐令拾遗》封爵令记载:

公侯伯子男,身存之内,不为立嫡。亡之后,嫡袭爵,庶子听仕宿卫也。袭爵嫡子无子孙,而身亡者国除,更不及兄弟。这句话什么意思?只有嫡子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嫡子或者继承的嫡子没有子孙那么爵位收回,不让兄弟继承。也就说唐朝的爵位传承制度是一条线的,只要这条线断了那么爵位的传承也就断了。

这种情况直到明朝才有所改变,朱元璋对待自己的子孙可以说是非常优厚,这点是大家熟知的。在明朝以前如果没有嫡子那么爵位废除,而到了明朝才有兄终弟及传承爵位一说。

明朝的宗室爵位继承的优先程序是,嫡长子,嫡子,庶长子,庶子。这只是子一代的集成顺序,那么如果嫡长子在死之前有了孩子怎么办?是由藩王的其他嫡子继承吗?

在明朝藩王的嫡长子只要能活到10岁就由朝廷立为世子,只要这位嫡长子有子那么爵位稳的就在这位嫡长子的世袭中传承。但是如果嫡长子无子其他嫡子就要放炮仗来庆祝了,但如果这位嫡长子有子那么其他无论是嫡子还是庶子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下一季爵位。

这里有两位——一位是明朝第四代晋王朱钟铉,其创造的传奇就是他熬死了他儿子他孙子,最后是由他的曾孙来继承晋王的爵位的。

世子朱奇源,1449-1501,庄王嫡长子,天顺三年【1459】封世子。弘治十四年【1501】薨。以孙知洋袭封,追封王,谥曰靖。

世孙朱表荣,1469-1493,靖王嫡长子,成化十四年【1479】封世孙。弘治六年【1493】薨。以子知烊袭封,追封王,谥曰怀。

晋端王朱知烊,1487--1533,怀王庶次子,弘治十一年【1498】封世曾孙。十六年【1503】袭封,嘉靖十二年【1533】薨。

还有一位是吉王朱见浚,他的父亲就是明英宗朱祁镇。下面就是这位吉王的世袭图。


从这份世系图中可以看出其袭爵的一个大致路线,这也是明朝藩王的一个大致袭爵路线。嫡子中有嫡长子,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有子,在嫡长子一系中传承。嫡子中嫡长子早亡无子,嫡二子继承,类推。嫡子全没了,庶子中庶长子继承。庶长子没了庶二子。

但这就像前面说的无论在那一继承方式中只要继承人有子那么其上一辈的继承人都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在明朝有一个兄终弟及的情况,这个情况非常特殊但在有明一朝也是为数不少的。例如崇祯就是这么得到皇位的。

在明朝藩王中要做到兄终弟及要符合这么几个条件,兄已继承爵位,兄无子,得到皇帝许可。


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仔仔细细地确立了明朝的分封制度。

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即斩奸臣,其三年朝觐,并如前式。

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次嫡子并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女皆封郡主,赐诰命。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朝廷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

亲王次嫡子及庶子,年及十岁,皆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子孙未封者皆称王子、王孙,言语皆称裔旨)

第一种情况: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次嫡子并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

第二种情况: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朝廷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如果你是明朝的一位亲王是不是害怕了?别怕还有第三种情况。第三种情况: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亲王次嫡子及庶子年至十岁,皆封郡王。

这里就要谈到明朝藩王中的老大秦王的兄终弟及情况了。

秦愍王朱樉原配妃王氏、次妃邓氏,共生六子,均封王:嫡长子朱尚炳,嗣封为秦王;嫡二子朱尚烈,封为永兴郡王;嫡三子朱尚煜,嗣封保安郡王;庶四子朱尚(火+舟),封兴平郡王;庶五子朱尚(火+工),封为永寿郡王;庶六子朱尚(火+介),封为安定郡王。  

这是第一代秦王的各子情况,毫无疑问嫡长子朱尚炳是第二任秦王,这位又生了嫡长子僖王朱志(土+恒),嗣封为第3任秦王,嫡二子怀王朱志均初封渭南王,庶三子康王朱志(土+契字底下的大字改为系)初封富平王。

这里就引出了秦王世系的一个三兄弟连着当秦王的故事,朱志(土+恒)无子由朱志均兄终弟及嗣位为第4任秦王,这位兄弟也没子,就由庶三子康王朱志(土+契字底下的大字改为系)嗣位为第5任秦王。

而明朝除了这种情况以外还有一种就是侄子袭封,秦简王朱诚泳于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去世,无子继位,改由从侄朱秉欆嗣封。这里解释一下从侄就是堂兄弟的儿子,朱秉欆是秦藩王朱志之曾孙。这位本来是不可能继承到秦王的爵位的,应该是汧阳王朱公鏳来继承他哥哥朱诚泳的王位的,或者也是朱诚泳的侄子来继承的,但很不幸的是他父亲秦惠王朱公锡这一脉没人了,没人了。那么只能从朱公锡的父亲秦康王的子孙中找一个比朱诚泳低一辈年长者的来继承。

这就是中国古代的爵位继承制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就是嫡长子长房继承制度。在最为宽松的明朝,即使是嫡长子没了,那么只要这位嫡长子有子基本上就没有其他嫡子的戏只能老老实实当郡王。也就是在明朝如果一位亲王的庶子想当亲王只能熬,而且必须是在他前面的哥哥都没了还都没有子孙的情况。

比如立弟弟刘乂为皇太弟的刘聪、立弟弟李景遂为皇太弟的李璟、立弟弟马希广为继承人的马希范。

北齐天保年间,定五等爵邑的承袭顺序为:①嫡子,②嫡孙,③嫡子弟,④嫡孙弟。

这个顺序显然是把嫡长子继承制中、排列第四的庶长子和排列第六的庶长孙给踢出来,北齐人为何如此操作呢?

这并不是北齐有多么重视嫡庶,而是因为天子高洋家的具体情况,才不得已而为之。

高洋的母亲娄昭君生有六个儿子,分别是老大高澄,老二高洋,老六高演,老八高淯,老九高湛,老十二高济。

按嫡长子继承制,老父亲高欢立高澄为继承人,在高澄遇刺后,身为母弟的高洋越过侄子上位,据说他也曾在传子和传弟之间纠结。

如果传弟,按照继承顺位,身为嫡子高澄母弟的高洋,就该传位给父亲的庶长子老三高浚,即便高洋杀死高浚,也还有老四高淹和老五高浟在老六母弟高演的前面。

所以,天保年间在制定承袭顺序时,臣子们自然要顾及到皇帝家的具体情况,把大臣家的庶支继承权也给排除掉,以此保证嫡系的利益。

时任国子博士的刁柔,对制定的新承袭顺序并不赞成,他提出继承制的顺位应该是:①嫡子,②嫡孙,③嫡曾孙。

在刁柔的顺序中,不但没有庶支,甚至嫡子母弟也被他排除掉,显然,刁柔的观点是:继承权应该在嫡长子孙一系传承,不应该由旁支的嫡子母弟承袭。

他的新颖观点并没有被皇帝采纳,尽管他的观点对当时的皇帝更有利,北齐的继承顺序依旧是①嫡子、②嫡孙、③嫡子弟、④嫡孙弟。

为什么刁柔的建议不被采纳呢?

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嫡子、嫡孙常见,而嫡曾孙并不常见,所以,以嫡子、嫡孙、嫡曾孙的顺位传承,是不太可能实现的,更多时候是连嫡孙都没有,只能由嫡子母弟上。

猴格大人,咱能不能举点正常的例子好吗?

这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做是帝王的权谋。

刘聪是十六国时汉赵的第三任皇帝,其是杀了他哥哥刘和上位的,他虽然立了刘乂当皇太弟,当并不是真心的,因为刘聪并不是其父亲刘渊的嫡子,而刘乂恰恰是刘渊的单皇后的儿子也就是刘渊的嫡子。而其杀刘和以后本来想让刘乂当傀儡的,但刘乂傻吗!不过刘乂在刘聪被刘聪儿子们杀掉的前一年就被刘聪给杀了。

再来说南唐的李景遂,这位的确是皇太弟,但不是李璟真心的,李璟的父亲李昪篡位以后李璟虽然被封为太子但他三个弟弟实力都比较强,这也让李璟在李昪的灵前说兄终弟及。我们再来看下李昪驾崩,李璟以皇位让李景遂,被大臣阻止。于是李景遂徙封燕王,改齐王,加诸道兵马元帅。次年,命李景遂总领朝政,诏书已下,李景遂力辞,李璟收回成命。保大五年(947),立为太弟,李景遂力辞不许,取老子“功成名遂身退”之意,改字“退身”。李景遂在东宫十三年,屡次上书请求归藩。交泰元年(958),授天策上将军、江南西道兵马元帅、洪州大都督、太尉、尚书令,封晋王。同年为太子李弘冀鸩杀,赠太弟,谥“文成”。

那么李璟的四弟李景达可是比李璟多活了十年,那么李景达当了皇帝吗?没有!是李璟的儿子李煜当了皇帝。而杀了李景遂的李弘冀受到了什么惩罚?仅仅是被废黜了太子,其也死的不明不白但其被其父亲谥为文献,文献妥妥的好词啊,再来看看最终受益者是谁?还是李璟的儿子。

至于提到的北齐?北齐有一个正经的皇帝吗?

唐律疏议中到底是怎么规定继承的?

唐律疏议中户婚律是这么规定:【疏】议曰: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 「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谓妇人年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不立长者,亦徒一年,故云「亦如之」。依令:「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无后者,为户绝。

不立嫡长子徒一年!

妻年龄超过五十岁没有嫡子的可以立庶长子为嫡子,不立的徒一年!

这里我们把嫡妻之长子为嫡子称为嫡长子。

继承顺序是嫡长子,嫡长子死了立嫡长孙。嫡长孙也死了怎么办?立嫡长孙的同母弟!好吧这都死了怎么怎么办,立嫡长子的庶子。「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是按照这样顺序排的,但是除非是嫡长子无子,否则嫡长子只要有继室,其继室所生之子也同样为嫡孙,即使是嫡长孙死了,那么嫡孙中第二个也升格为嫡长孙。

那么嫡长子的嫡子死光了怎么办?

没有嫡孙的立嫡二子也就是嫡子同母弟,这里要说明的是即使是继室那么也是妻,其儿子也是叫做嫡子同母弟,但顺序要排在亡妻的儿子后面。

这些人都没了才能轮到庶子。

也就是在猴格大人的论述中的顺序依次为:①嫡子、②嫡孙、③嫡子同母弟、④庶子、⑤嫡孙同母弟、⑥庶孙。其实是错误的,其顺序应该是嫡子,嫡孙,嫡孙同母弟,嫡子同母弟,庶子。那么最后一个庶孙指的是什么呢?这里猴格大人就没说了,因为其逻辑推理不下去了。这里的庶孙指的是嫡子的庶子。

也就是在唐律中规定的继承逻辑是嫡长子一系中除非是嫡长子的嫡子一个都没了才能轮到嫡二子。但嫡二子真的就这么容易吗?

但是这里请注意户婚律中最后还有“曾、玄以下准此”这句话理解为有曾孙,玄孙的按照这个逻辑排列。也就说嫡长子没了,嫡长孙也没了,但嫡长孙生了一个嫡曾孙,那么这个嫡曾孙的继承级别是最高的。

也就是说嫡二子要继承的话必须等到嫡长子一脉所有的嫡系全部没了,才能继承,哪怕是嫡长子一脉还有个嫡玄孙,那么也是这个嫡玄孙来继承。

从唐律中可以看出在继承时唐朝是很明显的嫡长房继承制,但这个继承的前提的是嫡长房有嫡系子孙。也就是嫡长房一脉哪怕有一个妻所生之子在世那么其他人都是没有继承权的。

在接下来的实践中,古人又不停地去调整、完善嫡长子制度出现的矛盾和缺陷,所谓的嫡长子继承顺序,就是由此而来。嫡子和庶长子的继承权来自“无嫡立长”,嫡孙(承重孙)的继承权则来自丧服制度。

最后,简述一下嫡长子继承制:就是有嫡子立嫡子,没有嫡子就立嫡孙,然后依次是嫡子母弟、庶长子、嫡孙母弟、庶长孙,不要再歪歪什么长房制了。

嫡子的儿子中,除了承重孙的身份贵重外,其他众子的地位,都不如嫡子母弟和庶长子,除非嫡子即位了,他儿子们的地位才高过母弟

所以呢,要捋继承顺序,最关键的一点要搞清楚:就是定位要准确!嫡长子继承制的顺序,是建立在嫡长子之父在位的基础上!要先定位准确了,才能排序准确!

这就是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逻辑错误,嫡孙这里叫做嫡长子之嫡长子,也就是嫡长孙,在嫡长孙没了以后嫡孙母弟自然而然就是嫡长孙了。这其实就是长房制。

因为“礼记有嫡子无嫡孙”,嫡子就是冢子,“冢子,身之副也”,“家无二主,亦无二副”,意思就是说,有太子在位时,是不能再立皇太孙的,那样会导致有两个副主出现,是违礼的。

唐高宗李治为了给太子李显增加政治筹码,因此在嫡孙李重照(即李重润)满月后,就提出要立皇太孙,大臣劝谏他说没有这样的前例,李治就说“自我作古”,遂立李重照为皇太孙。

后来明成祖朱棣为了标榜自己的正统性,也把世嫡皇孙朱瞻基立为皇太孙,因为没人敢劝谏,还被赵翼讽刺,“举朝寂然无声,可见明臣不读书、不知故事之陋也”。

这里我真的看不懂了,为了验证这句话举了李重照和朱瞻基的例子来。皇太孙是成立的这就要说到朱允炆。而在中国历史上立皇太孙者很多,其大多数情况下是太子去世了,而太子嫡子既嫡长孙已经能行冠礼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猴格大人只举了两个太子在位的情况不知道是想说什么?难道这不是恰好说明了嫡长房制吗?

皇明祖训中这段话怎么解释?

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次嫡子并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女皆封郡主,赐诰命。